咨詢信息
事項標題: 在職學歷教育學費報銷問題
事項地點: 市直機關
來信時間: 2014-10-16
來信內容:
市直機關公務員參加在職學歷教育,單位能否報銷部分學費,有無相關文件? 在職研究生、博士單位能否給予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非領導職務?有無相關文件?
回復信息
答復部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回復時間: 2014-10-22
回復內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一、關于在職學歷教育費用報銷問題。至今為止江門市政府尚未出臺過市直機關公務員參加在職學歷教育,單位報銷部分學費的相關文件。 二、關于在職研究生、博士單位能否給予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非領導職務問題。 《公務員職務任免和職務升降規(guī)定(試行)》第四條“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第六條“公務員任職,按照公務員職務序列,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shù)內進行,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第二十條第五款“晉升主任科員職務,應當任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主任科員三年以上”;第二十條第六款“晉升副主任科員職務,應當任科員三年以上”。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在職研究生和博士晉升副主任科員或主任科員必須由任免機關在單位核定的職數(shù)范圍內、有職位空缺、且本人必須符合晉升職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